春节临近,人员流动聚集频繁,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坚决杜绝人员聚集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就严控春节期间聚集性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严控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控灯会、庙会、展会、大型文艺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和商场超市各类线下展销、促销活动。原则上取消单位集体团拜和慰问、年会、联欢等活动。
二是加强会议活动管理。坚持“能线上不线下”原则,确需举办的线下会议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原则,由举办单位向主管部门报备审批。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承接的酒店、宾馆要向属地报备,未经报备审批的大型会议活动一律不得承接。
三是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减少聚集性活动,引导村民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集市疫情防控举措。农村地区企业、风景区、民宿、文化礼堂、养老院、学校、农贸市场等人员容易聚集的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预防性消毒、戴口罩、测温亮码以及卫生保洁等日常防控工作。
四是减小聚餐聚会规模。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聚餐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测温、亮码和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报备并留存所有参加宴会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等,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垂范。全体党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发挥示范作用,以身作则,并积极劝导、敦促身边亲友主动配合防疫工作,节假日期间减少出行,不参加大规模聚集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六是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对举办大型聚集活动未进行报备、超出报备范围举办活动、举办活动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始终保持警惕,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共度一个健康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金华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