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于明年1月施行

发布日期: 2022-11-28 10:12 来源: 金华日报 作者:杨林聪 浏览量: 字号:[ ]

11月22日至24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该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共8章42条,主要分总则、服务设施、服务供给、医养康养、扶持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条例》明确:居家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为基础,以村(社区)服务为依托,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以及志愿者公益服务共同组成,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以《条例》第二章“服务设施”为例,条款中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提出了养老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明确规定了交付期限、配置期限、投入使用期限和要求以及适老化改造的标准,规定了用途保障的要求;在第四章“医养康养”中,总结提炼了我市医养结合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完善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建立了家庭病床与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有序互转机制。

《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金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第一部法规。近几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具有金华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亟待从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引导和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一部既符合上位法要求,又切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从法律层面保障老年人有质量有尊严有活力的生活,既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市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1.80万,占总人口数的22.57%,98.50%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