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11-07 09:47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量: 字号:[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第二季度问题整改情况。第二季度检查发现的2个不合格政府网站相关问题,经复查已落实整改。

(二)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结果。本季度,省大数据局对全省正常运行的547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发现不合格网站2个,政府网站合格率为99.6%。其中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统计分析”频道页空白,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10个部门“政务活动”栏目超过2周未更新。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中服务链接异常。如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中“满意率”“未按期受理”“未按期办结”“平均办结时效”“综合排查”等服务链接未更新为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新链接,造成服务不可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严格发布审核机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反复核校制度,杜绝严重表述错误、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等问题,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更新及时。

(二)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工作。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安全保障,做好网站安全加固防护,强化日常监测、值班值守,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防瘫痪、防劫持、防泄密等工作,发现问题快速处置,确保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

(三)进一步严格网站建设运行规范。各地、各单位要对过于分散的栏目进行整合,确保栏目更新频率符合要求;及时检查调整网站功能,确保服务可用;对政府网站飘窗设置进行自查,集中清理网站飘窗,避免使用悬浮、闪烁等信息推荐方式,确需使用悬浮框的必须具备关闭功能。

(四)做好问题网站整改工作。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并于2022年10月15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浙政钉”报送省大数据局。

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2.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

2022年第三季度检查不合格政府网站名单

序号

网站名称

网站标识码

存在的突出

问题

地区

1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308000062

“统计分析”频道页空白

衢州市

2

龙游县人民政府网站

3308250003

多个栏目未及时更新

衢州市

注:检查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9月22日。

附件2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粮食物资局、省医保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人防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供销社、省地勘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林业局、省文物局、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