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阶段性缓缴社保政策扩大到22个特困行业

发布日期: 2022-06-21 09:27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胡哲南 浏览量: 字号:[ ]

6月20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市扩大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延长缓缴期限等,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再增加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

据介绍,此次新增17个特困行业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同时,我市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单位部分社会保险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据介绍,17个扩围行业的困难企业,可缓缴自企业申请当月起至规定截止期限内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至2022年12月,工伤和失业保险费至2023年3月。5个特困行业企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12月,工伤和失业保险费仍为2023年3月。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可缓缴自企业申请当月起至2022年12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

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缓缴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