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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本月开始发放 连发4个月

发布日期: 2022-06-27 09:24 来源:金华晚报 作者:姚艳霞 童建铭 浏览量: 字号:[ ]

热热热!面对高温天气,打工人直呼难熬。令人稍感欣慰的是,6月至9月将增加一项工资收入——高温津贴。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从事高温作业,享受高温津贴

国家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高温津贴。高温作业包括以下两种情形:在35℃(包括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不包括33℃)以下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包括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工作及温度在33℃(包括33℃)以上的作业场所工作。

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气温达到40℃(包括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包括37℃)以上、40℃(不包括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包括35℃)以上、37℃(不包括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高温津贴连续发放4个月和防暑降温费是两码事

我市高温津贴标准是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室内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工作性质在室外与室内来回流动交替或主要作业时间在室外,以及高温炉前作业的,视同室外作业。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是两码事。高温津贴是工资,防暑降温费是福利,高温津贴对工作环境有限制,防暑降温费则没有特别要求。同时,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每年6月至9月,企业在发放夏季高温津贴的同时,应继续做好工作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另外,《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即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高温天,劳动者要密切关注身体状况,一旦出现大汗、四肢无力、头晕、口渴、头痛、眼花、耳鸣、皮肤灼热、面色潮红、脱水等中暑症状,要尽快脱离高温环境,转移到阴凉的地方,及时通风降温补充冷盐水。

急救“五招”对付中暑

一移: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将患者移至阴凉通风处,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

二敷:头部先用温水敷,后改为用冷水、冰水敷,帮助患者降低体温。

三饮:饮用含盐饮料,及时补充身体所需的水分,同时补充部分无机盐。

四擦:因高温、高湿、无风,身体散热困难时,可用冷水或冰水擦浴至皮肤发红。

五降:当体温高达40℃以上,中暑者出现昏迷、抽搐等症状时,尤其是面对热射病患者,救治要遵循3个原则:快速、有效、持续降温;迅速补液扩容,如果难以口服补充液体时,要静脉补液;控制躁动和抽搐,拨打120,尽快把病人送到医院急诊科就诊。

切记,千万不要给重度中暑的病人喝水。因为病人在大量出汗的时候,汗液会带走很多盐分,造成人体内部电解质失衡,如果这时候再喝大量的水,会进一步降低电解质的有效浓度,使病情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