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缴保费法”为患者减负51.14亿元

发布日期: 2022-08-16 09:17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胡哲南 浏览量: 字号:[ ]

“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真的好,实实在在为我们大病患者减轻了身心负担。”8月14日上午,说起报销的事情,市民朱先生一脸感激。原来,朱先生是一名肺部感染患者,一年的医疗费用高达100.23万元。好在我市推出了“选缴保费法”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作为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给朱先生报销了30万元,“选缴保费法”大病保险又报销了58.18万元,加上医疗救助的4.83万元,最终,朱先生个人负担仅剩7.22万元,实际报销比例高达92.8%,极大减轻了经济负担。

针对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不够充分,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风险较大等问题,我市在全国首创“选缴保费法”大病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运行4年半来,该制度累计为全市44.81万名大病患者减轻医疗负担51.14亿元,人均报销金额1.14万元,居浙江省首位。

“我市积极探索目录外药品保障机制,将报销范围从合规费用扩大到合理费用,药品保障范围扩大到因病施治所需的全部‘国药准字’和‘国药进字’药品,用材扩大到所有‘合理治疗’必需的医保目录内超医保支付适应症、限额医用材料。”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周燕祥说,此举大幅提高了保障水平,困难群众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