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1-19 16:31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浏览量: 字号:[ ]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省级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省大数据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2022年第三季度问题整改情况。第三季度检查发现的2个不合格政府网站相关问题,经复查已落实整改。

(二)2022年第四季度检查结果。本季度,省大数据局对全省正常运行的546个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总体合格率为100%。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情况。10月1日至12月16日,全省共收到网民反馈的“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370条,均已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网站日常通报问题整改效率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对日常通报问题不够重视,未能及时整改,如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地图内存在空白栏目入口的问题经2次通报方落实整改。

(二)网民留言答复时效有待加强。杭州市因设置过多的信件流转环节,造成整体答复时效较低;部分单位对于网民简单问题咨询未在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答复,如舟山市卫生健康委对于网民简单问题咨询在第5个工作日才答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及时整改网站问题。对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各级网站主管单位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及时组织整改;各网站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并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杜绝问题再次出现。

(二)进一步提高网民留言答复时效和质量。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按照《浙江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善信件流转办理机制,落实专人及时答复网民留言,提高留言答复时效和质量。

(三)做好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填报工作。在2023年1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按照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政府网站清单,及时在报送系统中填报2022年度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并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显著的固定栏目公开发布,要确保报表发布及时、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2年12月22日

附件

省级有关单位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审计厅、省外办、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粮食物资局、省医保局、省机关事务局、省人防办、省政府研究室、省供销社、省地勘局、省监狱管理局、省林业局、省文物局、省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