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金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7244/2023-161884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3-01-04 17:00
登记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有效性:
发布日期: 2023-01-04 17:00 来源:市水利局 浏览量: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金华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由金华市水利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华市水利局”网站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华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华市李渔路260号,邮编:321017,电话:82388275)。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公开信息1440条,在“金华水利”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8条,在“金华市水利局”网站公开信息1202条(其中要闻259条)。走进行风热线栏目4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共收到公民和法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件,公开信息答复数1件(不属于我局管理范围),按时办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我局办公室负责各项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局政策法规处配合,对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按照财政预算规定予以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方式、考核方法等,切实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之中。

2.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意见》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事项,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

3.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切实落实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加强政务公开各类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实施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及时升级信息公开平台功能,调整目录设置,加强重点领域、水利执法信息公开、优化专题专栏建设,开设河长制工作子网站,丰富公开内容,搭建多层次,广覆盖的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公开水利发展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载体的基础上,用好管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每周发布最新动态,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暂行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开各种政府信息,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局机关配备了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指定市档案馆、严济慈图书馆、少儿图书馆为政府部门公开信息集中查阅中心,同时加入市政府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系统,接受市民对水利信息的电话咨询,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框架已比较完备,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政策解读回应形式较单一;二是信息公开目录仍需优化。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工作要点,针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不足并结合水利工作特点,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目录。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和方式,推进传统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协同发展,充分利用门户网站、“金华水利”微信公众号等资源,全面准确及时发布权威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政府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金华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