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2-168800 发布机构: 金华市人民政府
文 号: 金政发〔2022〕38号 公开日期: 2023-01-06 09: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23-01-06 09:56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各金融机构:

现将《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

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更高水平开放,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和金华先进制造业崛起,推动国内国际“双循环”,以解决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问题为主攻方向,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创新突破与全面保障相结合,复制推广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金融专项改革的成果,重点在开放经济融资渠道、投资贸易便利化结算等领域实施探索创新,以数字化改革带动金融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构建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平台优势更加凸显,经济支撑更加强劲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模式,全面赋能自贸试验区金义片区、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国际物流枢纽等重大建设,在推动内陆高水平开放上蹚出一条新路,为高水平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和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提供金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通过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建设,形成多层次、有特色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构建与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相适应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模式,成为金华开放经济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努力建成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先行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示范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发展引领区,积极打造全省领先、走在全国前列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样板工程”。

——开放经济投融资结算更加便利。服务以市场采购、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为主的开放型市场主体,建立更加便利高效的境内外投融资渠道和投资贸易结算体系。力争到2025年,实现外贸企业贸易融资额年均增长10%;向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3亿美元;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落地1家企业;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获批,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优质企业达500家;动态保有市级上市后备培育企业100家,上市企业数达60家以上;自贸区发展基金总规模突破30亿元;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达40亿元;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开户1.5万户,交易额达1万亿元人民币、50亿美元;实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业务规模5亿美元;人民币“输出与回流”循环场景结算金额达20亿元。

——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围绕服务开放发展大局,吸纳应用各地区域金融改革成果,聚焦境内外投融资渠道、结算体系、金融服务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研究等五大领域,集聚金融服务开放经济的各类资源,创新完善资源有效整合、运行系统高效的金融服务机制,健全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建设高水平集成化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力争到2025年,打造出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金融研究平台,形成浓厚的金融服务创新氛围,创新金融产品不断丰富,建立完善的金融人才引育机制,满足金融产业发展的人才需求。

——开放经济金融基础设施更加完备。服务金华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发展战略,建设内陆开放金融集聚区,完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金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数字化平台功能,打造内陆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特色品牌。力争到2025年,发展特色金融机构100家,全市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部门的金融机构达到50家,新增商业保理公司1家,融资租赁公司1家;实现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市场主体超10万户;实现大宗商品交易额达2600亿元;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全市推广应用,银行与跨境电商平台“系统直连”业务规模累计突破3亿美元。

——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更加精准。创新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举措,推进数字人民币试点,探索建立“义新欧”跨境融资应用场景,实现金融服务改革迈向更深层次,开放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力争到2025年,数字人民币融入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全市80%的商户支持数字人民币收款;“义新欧”跨境融资应用场景融资额累计达1亿美元;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率达30%;基本建成与内陆开放枢纽中心城市相适应、与开放型企业风险保障需求和民生保障需求相契合的保险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拓宽开放经济主体境内外投融资渠道。

1.开展境内外双循环一体化融资创新。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浙商境内外双循环一体化机制,利用境内、境外两个市场资源,为“走出去”的优质婺商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改革试点成果应用,深化“内保外贷”信贷机制,推广“金贸信融”等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和以留抵退税款、进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款、补贴款等为还款来源的贸易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外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促进开放经济企业境内外低成本融资,满足企业海外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承包、大型设备出口、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等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工商联、市税务局、金华海关,各县〔市、区〕

2.推广个体工商户国内外汇贷款融资。发挥国内外汇贷款的低成本和汇率避险功能作用,支持银行盘活闲置外汇资金,向具有真实货物贸易背景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币贷款,贷款资金可根据商户的实际需要,用于对外贸易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支出,助力解决广大外贸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大经办银行范围,支持更多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个体工商户国内外汇贷款业务,推动更多个体工商户享受创新政策红利。(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3.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QFLP)。建立部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推动义乌等地建立完善QFLP试点管理办法和政策举措,加大符合条件外商的招引力度,帮助符合条件且有市场需求的企业享受QFLP试点政策,争取尽快落地,利用境外创投资本的“鲶鱼效应”激发股权投资行业活力,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义乌市

4.争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加大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工作力度,支持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适度扩大试点区域对外资产转让参与主体范围和业务种类,拓展协议融资、自贸区资产专卖等业务种类和业务量。积极向省外汇局争取将金华纳入全省向国家外汇局申请开展高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的区域范围,争取整体获批开展试点,重点争取经常项下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资本项下简化境外放款、外债、跨境担保等外汇业务登记流程等单项试点业务。鼓励银行创设与试点政策相适配的业务创新产品,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工作与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汇率避险、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等工作联动,提升政策叠加效应。(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科技局,各县〔市、区〕

5.争取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落地。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尖峰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推动上市公司引领地方产业发展。强化省市合作,争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浙江创新试点市、县资格,设立金华上市培育中心。建立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库,动态保有市级上市后备培育企业100家。深化与浙江股权服务集团战略合作,集聚各类金融要素和服务资源,推动优质中小企业规范治理,打造资本市场规范培育和普惠服务试点示范市。(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市、区〕

6.设立自贸区发展基金。支持自贸区金义片区设立自贸区发展基金,通过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设立子基金模式对自贸区发展进行投资支持,重点投资自贸试验区的现代物流仓储、新型商务办公、保税展示交易中心等内外联动项目,以及数字化改革、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等功能性平台项目,为企业提供包括融资、产业链匹配等具有行业深度优势的增值服务,带动自贸试验区内产业的转型升级。(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国资委、市金投集团、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

(二)构建与高水平投资贸易相适应的开放经济结算体系。

7.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在金华设立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推动中国银行金华市分行加快中非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浙江)建设,加强与中资银行在非分支机构、境外金融机构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合作,建立跨境人民币清算结算渠道,探索跨境资产转让、人民币同业购售、对非人民币计价新型易货贸易等业务,拓宽对非洲跨境人民币使用,持续提升对非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水平。建立对非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常态化业务辅导机制,精准对接企业人民币跨境使用需求,实施优质企业便利化措施,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8.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积极争取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落地,支持市场主体根据管理需要开立具备多币种结算功能的银行账户。引导试点银行基于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创新柜面金融交易(转账汇款、跨行汇款、跨境汇款、现金存取款等)、柜面非金融交易(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存款证明等)、账户业务(单账户升级为本外币合一账户等)、企业网银支持本外币合一账户签约、查询、转账汇款、跨境汇款、外币结汇、商业汇票等产品和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利化的支付服务。(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9.争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争取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通过整合现有本外币资金池政策,实现双向宏观审慎管理,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划转和统筹使用,提升跨境投融资自主性和资金利用效率,支持跨国公司企业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提升跨境资金管理能力,在全球范围内统筹配置资源。加强试点政策宣传,加大对红狮控股、横店东磁等潜在符合条件、有实需企业的培育力度,做好试点落地的前期辅导和准备,积极向上争取适当放宽准入门槛,力争2023年底前落地试点企业1家。(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10.推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扩面增量。在自贸区试点基础上,推动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全市域推广实施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政策,支持更多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上,简化业务审核要求,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和形式,为离岸转手买卖、境外承包工程第三国采购货物、全球采购和委托境外加工等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高效、便捷的跨境结算服务。(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

11.构建人民币输出回流循环场景。推动辖内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同业账户开立、人民币购售等跨境金融合作,拓展“一带一路”国家人民币跨境清算、结算渠道,提高境外人民币可得性,探索人民币“输出与回流”循环场景应用。支持银行机构为境外符合条件的机构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展跨境同业融资和人民币购售业务,为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外贸综合服务等贸易新业态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三)完善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基础设施。

12.建设内陆开放金融集聚区。推进浙中金融中心、义乌丝路金融小镇、金华开发区未来财富中心等金融集聚区建设。到2025年,浙中国际金融中心开始主体施工,金华开发区未来财富中心形成类金融产业集聚氛围,义乌丝路金融小镇核心区金融商务区一期建设基本完成。积极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或分支机构、各类符合要求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鼓励外资依法依规参与金华市内法人金融机构战略合作、股权投资,独资或合资设立金融机构。支持在自贸区金义片区发展商业保理、融资租赁、证券、期货、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金融业态,争取设立金华市第一家商业保理公司、第一家国有融资租赁公司,出台地方金融组织扶持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包括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自贸区金义片区全域开设特色分支机构开展业务,力争到2025年,全市发展特色金融机构达100家,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部门的金融机构达到50家。(责任单位:市城投集团、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

13.探索建设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用好地方征信公司企业征信牌照资源,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采用市场化模式探索建设商业可持续的平台,整合应用各部门和单位信用数据,建设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迭代升级义乌市信用信息核查平台,探索与浙江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Chinagoods平台等已有平台对接,畅通政银企信用信息共享通道,解决自贸区金义片区两大区块(金东区块、义乌区块)信用信息共享助推自贸区贸易投资便利化,到2025年,实现浙江自贸区金义片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市场主体超10万户,促进跨境贸易新业态更好发展。(责任单位: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

14.建立金义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支持金义综保区开展国际大宗商品交易,加强与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等对接合作,利用“义新欧”班列、海铁联运班列的通道优势,建设以铝、塑料粒子为核心的国内大宗商品交易交割仓。集聚发展大宗商品业态,利用保税优势,探索发展有色金属、塑料、棉纱、纸浆等大宗商品期货交割相关业务。建立大宗商品进口供应链管理及仓储物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平台,畅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大宗商品采供上下游企业融资支持,全力打造全价值链条,为大宗商品贸易等跨境资金提供便利化结算服务。(责任单位:市交投集团、金义新区〔金东区〕、义乌市、市商务局、金华海关、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15.建立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归集跨境电商的主体信息、交易信息、物流信息等信息数据,完善义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自贸区金义片区以至全市推广应用,建成金华全域一站式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市一点接入、统一备案、在线申报功能。强化海关、税务、外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数据共享”,拓宽跨境出口物流路径,优化跨境出口结汇服务,满足企业多跨境贸易模式、多应用场景的收结汇需求,实现在线结汇、无票免税、数据认证、数据统计、海外仓服务查询等功能,为金融机构提升跨境电商企业数字信贷、在线结汇等便利化数字金融服务提供支持。推进银行与跨境电商平台“系统直连”,支持更多基于“系统直连”新模式为跨境电商主体提供便利化结算服务的项目落地,提升跨境电商业务自助收结汇效率。(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义乌市、金义新区〔金东区〕、金华海关、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交投集团

(四)创新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产品。

16.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推动数字人民币融入开放经济金融服务体系,在专业市场、境内商品交易、进口商品零售、物流运输、贸易保险服务、政务民生等领域支持使用数字人民币,逐步探索市场采购、电商平台等贸易领域运用场景。扩大试点覆盖面,完成具有金华特色和推广意义的创新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数字人民币消费红包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业参与度,带动形成消费热点,促进扩大内需。持续推进应用场景数量、钱包开立数量、交易量等指标快速增长,为建立健全数字人民币制度体系提供实践支持。(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

17.探索建立“义新欧”跨境融资应用场景。统筹建设“义新欧”班列运营平台,加强平台数据整合、运用,探索运费贷跨境快贷等,为货运、货代企业融资提供支持;创新跨境易支付业务,为企业开辟安全、快捷的跨境收付汇新渠道;试单电子运单,推进物权化改革,引入运单融资业务。争取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上开发“义新欧”班列融资应用场景,引入班列运营平台的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证、报关单、订单等信息,作为企业融资增信措施,创新铁路运单、多式联运单证以及与班列相关的供应链等融资业务。建立银企合作监管仓库,实现运单质押和仓单质押无缝衔接,通过“数智港区”信息化系统集成集装箱业务、金融业务等模块,为客户提供有偿集装箱租赁、线上金融业务,推动跨境融资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质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金华海关、市交投集团、金义新区〔市、区〕、义乌市

18.创新定制开放经济保险服务。鼓励保险公司以开放共享理念创新开放经济定制类财产险、人身险和意外险等特色保险产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促进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大力推进保证金替换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农业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等,促进开放经济发展,提升民生保障。支持发展“保险+跨境电商平台”“保险+海外投资”“保险+知识产权”“保险+海外仓”等新模式,探索创新“义新欧”班列专属保险、“公路+铁路+海运”联运险、“班列+快船+卡车/航班等”多式联运险等新产品,引导保险资金投资开放经济项目,为开放经济提供全方位保险保障。(责任单位:金华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办、市商务局、金华海关,各县〔市、区〕

19.建立汇率避险政府性融资担保增信服务机制。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出台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汇率避险担保增信政策,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汇率避险担保服务。鼓励银行创新汇率避险产品,降低办理成本,深化外汇联络员机制,深入了解企业个性化需求,持续强化汇率避险指导,引导小微企业合理运用汇率避险增信服务,激发企业汇率避险意愿。(责任单位: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金投集团,各县〔市、区〕

20.探索企业短期占用资金盘活增效机制。创新“货款宝”业务,深化国际贸易综合改革,助力市场卖家实现线上线下资源融合转换,为市场经营户、贸易公司提供市场采购贸易尾款保障服务,提前回笼应收账款,缓解市场卖家流动资金压力。创新“关税宝”业务,以银行保函为基础建立风控标准,引入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主体介入,完善企业税款担保业务办理场景解决企业关税保证金大额资金占用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金华海关,各县〔市、区〕

21.提升外籍人士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涉外金融服务纠纷调解机制,完善外籍人士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健全差异化涉外信贷调查和审查审批流程,满足外籍人士购房、购车贷款等金融服务需求,探索深化外籍人士信贷服务创新,为长期在金经商的外商及其亲属提供更加自由、便利、多样化的融资服务。(责任单位:金华银保监分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市外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

(五)推进开放经济金融服务创新研究。

22.设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与省内外相关高校、金融研究机构合作筹建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研究院和专家智库,吸引开放经济与金融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参与,深化多领域、多维度合作,打造一个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金融研究平台,持续深化更高水平更大力度开放背景下金融服务改革路径、集成化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等研究,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教育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有关高校

23.建立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争先赛马机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积极响应改革创新要求,主动作为,切实服务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创新争先赛马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围绕推进自贸区金义片区及金华全域高水平开放发展,发挥各自优势,深入研究创新供给更多精准有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产品,打造更多具有较大影响力和金华辨识度的标志性案例、成果。每年设立市本级不少于20亿元财政竞争性存放资金,专项用于引导激励银行机构推进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攻坚。(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

24.加强金融人才引育。鼓励金融机构设立开放经济金融人才培训基地,支持本地金融骨干赴国内外金融中心开展专业化培训。对通过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的金融人才在安家落户、住房解决、医疗保障、子女入托入学、配偶就业等方面及时落实已有政策。(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总体部署。建立金华市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二)完善政策机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研究出台支持开放经济金融服务改革的具体政策措施,建立完善激励、容错和尽职免责机制,加快相关平台项目建设,强化金融机构创新开放经济金融服务的基础支撑,为开放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三)加强风险防范。健全开放经济金融服务风险监测和防范化解机制,完善外向型产业金融服务创新评估机制,建立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完善金融领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企业债务风险、汇率风险、衍生产品风险、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等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继续保持打击地下钱庄、洗钱、跨境赌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共同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加强考核评估。建立试点工作评价体系,将试点建设工作纳入金华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考核。建立定期督办机制,对重点任务开展跟踪督办。及时总结评估试点典型案例和成果,适时组织通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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