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哄抬价格、仿冒混淆|

我市从严从快查处涉疫违法案件

涉嫌哄抬价格、仿冒混淆|

发布日期: 2023-01-06 17:16 来源: 金华晚报 作者:杜晓萍 浏览量: 字号:[ ]

1月5日,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涉疫物资违法典型案例,引导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

在涉嫌哄抬价格案件中,药店或诊所在商品进货价不变甚至下降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2022年12月4日起,金华某大药房连锁公司玉壶街药店将某品牌布洛芬零售价由26元/盒提升至35元/盒。义乌某西医诊所的布洛芬片原销售价格为20元/瓶,每瓶100片,在该药品热销的情况下,以2元/片的价格进行销售,折合200元/瓶。上月20日,金华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王村药店以3.5元/人份的价格购进抗原试剂,采购成本下降0.5元/人份,售价却从5.6元/人份涨至10元/人份。

销售侵权假冒口罩,损人又害己。上月19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某花卉商行201.2万只侵权假冒一次性医用口罩。这些口罩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金华开发区的施某某采购了印有某商标标识的口罩,并通过网店销售,现场被查获5100只,经鉴定均为侵权假冒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也是违法行为。2022年12月19日起,东阳的徐某某通过微信发布、销售两款抗原试剂产品,涉嫌构成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行为。

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一个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4083人次,检查单位5341家次,立案查处涉嫌哄抬价格、不正当竞争、仿冒混淆等案件27起,维护了涉疫物资特别是药品市场秩序稳定。

对于这些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已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部门将继续密切关注涉疫物资市场动态变化,进一步加强监管检查,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