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规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加快公共数据有序开发利用,决定开展第一批金华市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应用场景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领域
金融服务、绿色低碳。
二、申报条件
(一)授权运营申报单位条件
1.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授权运营领域所需的专业资质、知识人才积累和生产服务能力,并符合相应的信用条件。
2.落实数据安全负责人和管理部门,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制度。
3.具有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要求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实践经验。
4.具备成熟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5.近3年未发生网络安全或数据安全事件。
(二)授权运营申报场景条件
1.授权运营的应用场景具有重大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并设置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2.应用场景具有较强的可实施性,在授权运营期限内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3.按照应用场景申请使用公共数据,坚持最小必要的原则。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5日17时止。
四、申报方式
所需申报资料按照《金华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指引》(见附件)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纸质版、电子版申报资料同步报送。纸质材料(1份)报送至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邮寄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电子版申报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专用邮箱(liujh@jinhua.gov.cn),标题格式为“授权运营申请-单位名称-场景名称”。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9-82461795。
金华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
金华市本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申报材料清单(2023103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