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3-16586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教育,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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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06 |
一、制订背景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落实上级要求,创新实践,全力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为进一步巩固成果,形成机制,为今后学生防溺水工作夯实基础,特制定《金华市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订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8号)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守护学生生命安全的意见》(浙委教〔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了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建立游泳保障体系,完善政策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生“人人学游泳”“人人学自救”系统教育工程,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2.工作目标。2023年,各县(市、区)分别确定5所以上学校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到2025年,各县(市、区)50%以上的中小学开展游泳普及教育,进一步优化将游泳纳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逐步把游泳列入体育中考项目;到2027年,各县(市、区)辖区内所有的中小学均开展游泳普及教育,在试点推广的基础上,全面优化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主要包括五大工作任务。一是推进游泳教育普及。各县(市、区)要把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支持学校改善硬件条件,配齐专兼职教师,开展游泳普及。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人人会游泳”普及教育。教育部门要督促各地各校落实普及计划。体育部门要常态化开展防溺水进校园公益教育活动,定期组织相关的游泳赛事,选拔优秀的苗子开展专业训练。二是保障游泳场地设施。各县(市、区)全面摸底,掌握设施建设情况,为家长提供参照便利,到2025年底,通过列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年度民生实事项目等多种方式,确保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游泳池。学校健全泳池管理制度,确保场地有序运行。体育部门要积极创设条件,鼓励游泳培训机构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为本地和外来务工贫困家庭子女提供免费学游泳便利。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校内游泳师资教练培训,对通过测试的体育教师颁发资质证书,努力建设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至2027年,全市共培训3000名游泳指导员和救生员,全市中小学校50周岁以下体育教师达到全员会游泳目标。鼓励学校招收“会游泳”“懂救生”教师或教练,建立激励机制,保障游泳教师待遇。四是开展游泳教学训练。组织教育和体育领域专家研究编写《金华市中小学生安全游泳教育教学大纲和训练指南》,按照总数不少于20个学时的标准在小学4—6年级开展游泳教育。1—3年级以游泳安全教育和亲水活动为主。学校通过机构开展游泳培训的,现场教学必须配齐游泳指导员等人员,培训期满后需在学校的监督下进行达标测试,属地教育与体育部门可通过抽测等形式确保质量达标。五是强化联动协同。进一步明确细化相关部门职责任务。
(三)保障措施
做好五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教育及体育部门、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二是统筹经费保障。各县(市、区)要对参加游泳培训的中小学生制定生均优惠政策,要把普及中小学游泳教育作为全民健身和振兴游泳计划的重要抓手,切实做好经费“兜底”保障,统筹安排资金。三是做好风险管理。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有序普及。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部门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安全工作组,重点做好游泳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四是开展督导评估。市政府把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县(市、区)要把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列入督查重要内容,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定期联合开展督查。五是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新闻媒体要创新宣传方式和途径,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营造支持舆论环境和良好氛围。
四、实施日期
本《实施方案》自2023年11月28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
1.解读机关: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体育局。
2.联系方式:金华市教育局 方晓莲 0579-82481163;
金华市体育局 甘顺发 0579-82465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