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3-16655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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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2-29 |
一、制定背景
人才是衡量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金融要素保障是深化人才工作的重要一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聚焦国家、省级引才计划和市“双龙计划”等重点人才企业发展需求,推动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领域,为人才型企业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制定依据
《加大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方案》、《中共金华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的政策意见》(金委科领〔202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培优育强上市发展三年行动的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金政发〔2023〕14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7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金政发〔2021〕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金政发〔2021〕22号)。
三、主要内容
主要包含做优“人才贷”、做精“人才投”、做专“人才保”、鼓励人才企业上市发展以及创新综合金融服务机制5大方面12条具体举措。
(一)做优“人才贷”,强化银行信贷支持。
1.构建人才特色银行服务体系。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人才特色支行”,强化“六专机制”建设,为人才及企业提供全周期专属服务。
2.提升人才金融服务效能。针对人才及人才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和重点环节的金融需求,创新推出高层次人才信用贷、政联贷、创业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银行机构与股权投资机构的合作,探索“贷款+直投”等模式满足人才企业融资需求。同时,对科技型人才企业发放科技信贷的银行机构,对获得相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人才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奖补。
(二)做精“人才投”,深化投融资服务。
3.发挥政府投资基金效用。通过政府基金带动市场资金,为我市重点产业链的人才项目和人才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投融资服务。
4.对接创业投融资平台服务。通过与国内知名创投服务机构合作,探索建立人才项目企业与资本高效对接的项目工场“双龙专区”,拓宽人才企业项目展示、融资渠道,助力服务人才企业的投融资。
5.开展“双龙才金荟”活动。通过整合集聚人才项目(企业)、投资机构与金融机构多方资源,搭建面对面交流平台,开展常态化的金华人才企业投融资活动。
(三)做专“人才保”,强化保担联动助力。
6.创新人才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各类科技保险产品,为人才项目、人才企业科技项目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供保障支持。对于购买相关保险的人才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
7.完善人才担保体系。完善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业务模式,鼓励与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为科创型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增信支持。
(四)鼓励人才企业上市发展。
8.是加大上市奖补力度。深入实施“尖峰行动”和培优育强上市发展三年行动,对人才企业上市按规定给予分阶段、全过程奖补支持。
9.做强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充分发挥金华市资本市场发展促进会、金华市资本市场培育服务中心等平台作用,推进人才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优做强及股改挂牌上市。
10.支持企业发债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人才企业发行创新创业债、绿色债、可转债等各类债券。
(五)创新综合金融服务机制。
11.构建金融综合服务体系。由人才办指导,金融办牵头,集聚“人才特色支行”、政府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机构、保险机构等“4”方面力量,链接会所、律所、券商、私募、咨询等“N”种专业资源,组建“1+1+4+N”人才金融服务团,为人才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精准助力人才企业高质量发展。
12.创新“党建+金融+人才+项目”“四位一体”工作机制。通过创新“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推动金融机构与人才企业的党建联建为纽带深化双向融合,强化金融赋能,共助人才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适用范围、施行时间
1.适用范围:全市。
2.实施时间:自2024年1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解读人:薛琰
联系电话:0579-82378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