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3-16505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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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华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3-08-29 |
文 号: | 金政发〔2023〕19号 | 统一编号: | |
有 效 性: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金华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给予海秀成、蔡朝远、王国栋 3人记(追记)二等功。
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金华”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金华市见义勇为记功人员名单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华市见义勇为记功人员名单
1.海秀成,男,2002年2月15日出生,内蒙古通辽人,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三年级学生。
2.蔡朝远,男,1957年1月10日出生,浙江东阳人,东阳市南马镇绕川村村民。
3.王国栋,男,1989年8月7日出生,浙江东阳人,中共党员,东阳市公安局治安管理中心巡特警大队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