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8月8日在市政府网站(https://www.jinhua.gov.cn/art/2023/8/8/art_1229485590_49944.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8月16日,我单位共计收到1条关于禁飞区域的反馈意见。根据意见内容,我局认为,亚运安保场馆、线路及相关活动范围不局限于二环以内,同时在禁飞时间、区域内如确有合理飞行需求的,经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后,可以进行飞行,因此该意见不予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公安局(金华市八一北街1055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46943578@qq.com,
联系人:方晓 联系电话:0579-82512111
金华市公安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