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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我市瓶装液化气取消自提购气

发布日期: 2023-09-21 10:32 来源:金华日报 作者:陈月丹 浏览量: 字号:[ ]

瓶装液化气用户请注意,11月1日起,购气方式有变化。

9月20日从市液化气有限公司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规范瓶装液化气安全使用,确保供气单位入户安检全覆盖,有效消除用户自提购气过程中钢瓶运输存在的风险隐患,预防和减少用气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条例和《关于取消瓶装液化气自提购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到户和免费安检服务。

“目前市本级有十几万户瓶装液化气用户,其中5%~7%的用户采取自提购气方式。”市液化气有限公司总经理邢立群介绍,所谓自提购气,就是用户自己到瓶装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购买,相较于送气上门,可以节约10~15元不等(根据楼层不同)的服务费。

“自提购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邢立群说,不少自提购气用户使用电动自行车运输,途中液化气钢瓶普遍横躺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此过程中,钢瓶内的液体不可避免地会碰到钢瓶角阀,留在上面的残渣容易使角阀拧不紧导致液化气泄漏。另一个安全隐患则存在于液化气钢瓶用户的家里,“我们送气的都是专业人员,钢瓶送上门的同时还会对减压阀、连接管、灶具等进行相应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但用户自提购气后回家自行安装,往往会忽视对配件的安检。”邢立群表示,近期国内发生的一些燃气安全事故大多是因为配件老化或不规范更换钢瓶。“这次调整购气方式,主要就是出于安全考虑。”

根据《通告》,自11月1日起,全市各瓶装液化气储配站、供应站点一律取消用户自提购气方式,统一由送气服务人员将气瓶配送到户(服务费另计),并实行免费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指导。

从现在起到10月底,液化气钢瓶用户依然可以到供气单位自提购气,但须保证气瓶直立摆放并有效固定,保持通风良好,不得采用厢式货车、面包车等封闭式厢体车辆装载气瓶,不得将气瓶放入车辆后备厢内,不得将气瓶横卧摆放在电动自行车踏板上。

在此也提醒大家,请遵守燃气安全使用相关规定,地下室、半地下室、出租房单间、高层住宅、厨房与卧室未分隔、无自然通风和采光等不具备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严禁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厨房应通风良好,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灶具及配件,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无熄火保护装置劣质灶具、直排式热水器、无过流切断安全装置的减压阀以及普通橡胶连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