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金华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465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 2024-02-29 09:30 来源:市消防救援支队 浏览量: 字号:[ ]

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7月5日,经集体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安全责任体系的建议

(一)2021年,应急管理部已出台《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分别明确了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高层住宅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并明确消防救援机构和其他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的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二)省消防救援总队已于2021年出台《浙江省消防重点领域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浙消〔2021〕89号),涉及高层建筑单位的行政处罚信息已纳入信用评价。

(三)市消安委已于今年已专门出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明确管理要求。我支队将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推动各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四)目前,我支队正联合应急管理部门积极推进应急消防管理中心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建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全市今年将新增消防专职协管员300余人,真正提升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二、关于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今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将老旧高层住宅改造纳入民生实事等内容,重点解决消防供水、消防车道和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突出问题。2023年至2025年,全省每年改造提升100个以上影响公共安全的高层住宅小区。我支队将严格按照省政府工作要求,针对此项内容提出细化的贯彻落实意见,推动老旧高层住宅消防安全改造提升。

(二)针对“将产权不清、物业缺失的高层住宅和老旧小区纳入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管理”内容,市住建局回复:产权不清、物业缺失的高层住宅和老旧小区不属于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范围,因此,该类高层住宅和老旧小区无法按照政府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管理。

(三)前期,全市所有高层建筑单位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动态感知、智能监控。下步,我支队将全面规范消防物联网设施管理,发布统一的数据标准,组织第三方消防物联设施运营公司向市政府IRS推送数据,并通过市级平台对所有物联运营第三方公司作出评价,加强监管。

(四)我支队高度重视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的,及时抄送主管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建部门。

三、关于加强物业维修基金使用和经费争取的建议

住建部门答复:《金华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共用部位或者共用设施设备发生七种危及房屋安全或者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人或者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应急维修,其中一项为“消防设施发生故障的”。申请流程如下:首先,物业服务人或者相关业主提出建议和维修方案。然后,建议事项和维修方案经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受其委托的居(村)民委员会证明核实,并经业主委员会依法讨论通过后向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拨付物业维修资金。”

四、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建议

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行动期间,将高层建筑作为6大重点整治领域之一,全市累计排查高层建筑9326幢,发现隐患18936处,整改18454处,提请政府对36个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高层小区进行挂牌督办。同时,部署开展超高层公共建筑教学式检查工作,于6月份专门抽调业务骨干对全市5幢超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状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下步将由各大队分批组织对超高层住宅建筑、高层商住混合体、高层住宅和高层公共建筑开展教学培训式检查,按照由难及易的顺序,重点攻坚突出问题。

五、全面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的建议

近年来,消防部门在不断完善和提高消防宣传的覆盖率和效果,各县(市、区)均建成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每年固定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持续深化,“金华消防”微信公众号宣传影响力也不断扩大。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行动期间,针对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社会单位、社区居委会和市民家庭等不同对象发送5封公开信,开展消防安全提醒和工作倡议。下步,我支队继续将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全年重点工作内容,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率。

(一)发挥宣传阵地作用。充分发挥消防教育场馆、消防救援站等宣传阵地作用,面向社会群众常态化免费开放,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分批分类组织重点人员上门参观体验,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二)加强社会公益宣传。积极策划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广泛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提升消防安全宣传覆盖面。特别是用好“金华消防”微信公众号,积极推送各类消防安全常识,有效提升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同时,积极协调宣传、教育、民政、民宗、文广旅、人力等部门和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社会团体要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事故警示教育。市消安委已建立火灾事故后“五步工作法”,将火灾警示教育作为火灾事故处理的重要内容。我支队将严格按照要求,在发生典型火灾后,及时通过事故情况,制作警示教育片,并组织群众参观火灾现场,通过视觉冲击进一步提升警示宣传实效。

联系人:胡*   联系电话:0579-82191011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