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经评审委员会审定,金华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共评选产生拟奖励成果18项(见附件),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优秀奖8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5月8日—5月14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获奖成果的著作权和学术规范等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我们反映,反映情况请写明理由和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查证核实。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的异议,须注明反映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另外,对拟获奖成果的标题、署名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我们联系,以便更正。
附:金华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获奖成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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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二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拟获奖成果名单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