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物业费能否提取公积金

日期:2026-04-10 来源:金华晚报 浏览量:​
  • 咨询标题:
    交物业费能否提取公积金
  • 咨询内容:

    在金东区交物业费,可以提取公积金吗?在哪里办理?

  • 咨询回复:
    在金华市,‌交物业费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政策自2026年起正式实施。提取条件:缴存人及配偶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同时缴存人家庭名下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虽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积金组合贷款)但已办理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②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③不动产权证书;④结婚证(配偶提取时)至线下公积金窗口办理。 金东区公积金办理窗口地址:金东区光南路1299号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C区14-15号窗口。电话:0579-82191636。 物业费提取频次及提取额度:物业费提取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以申请一次。提取金额不超过每户家庭10000元/年,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
  • 回复单位:
    12345(8890)热线
  • 回复日期:
    2026-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