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 称 |
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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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金华市迎宾大道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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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电话 |
823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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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8246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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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srfb@jinhu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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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
http://www.jhr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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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职责 |
金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受市政府、军分区双重领导。平时担负组织领导人防战备建设、防空抗灾任务;战时担负组织城市人民进行防空袭斗争任务。 (一)平时职责 1、贯彻和监督执行国家关于人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落实,制定我市人防建设的有关规定,并协助同级军事部门搞好有关城市防空建设。 2、负责组织公民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训练,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全民国防教育,组织市区和指导各县(市)初级中学进行防空防灾知识教育。 3、组织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确定全市经济防护重点目标,制定战时抢修方案。依照规定,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防空演练。 4、组织制定和实施人防建设发展规划和人防设施维护计划,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督促、检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参与防空地下室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制订战时使用方案;组织制定人防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计划;参与我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5、组织实施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 6、负责训练人防干部和技术人员,开展人防技术的研究与交流,组织指导通信、防化、医疗救护、抢险抢修、消防、治安、交通运输七支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与训练,并逐步承担城市的抗灾救灾任务。 7、管理人防经费和资产,按国家人防财务政策规定,严格管理国拨经费和固定资产;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等项经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 8、制定我市人防平战结合发展规划,指导各县(市)和市区单位人防工程建设及开发利用工作。 9、监督、管理本市范围内经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批准定点与生产的人防专用设备器材的质量。 10、完成上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战时工作 1、根据省人防指挥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动委及军事指挥机构的决定,发布人防的相关命令和指示。 2、组织指挥群众进行早期、临战、紧急疏散、隐蔽和防空袭斗争。 3、组织监督重要经济、科技设施的转移和伪装隐蔽。 4、根据命令发布防空警报。 5、组织实施灯火管制和交通管制。 6、负责组织人防专业队伍的战斗行动,积极配合城市防卫作战和要地防空。 7、指挥人防专业队伍和群众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8、迅速组织实施人防防护功能的平战转换。 9、根据上级人防指挥部的通报、命令,适时地开设人防指挥所,并有效地进行防空袭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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