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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领域各类管理模式及改革方案的调研、设计、实施、协调工作。
(二)整合行政服务资源,推进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方便投资者和群众办事。
(三)做好对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和进办事大厅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对各部门“分中心”、“便民服务窗口”审批制度、审批行为的规范建设工作。
(四)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创新审批运行机制与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环境。
(五)改革和完善招投标管理体制,建立统一的招投标平台,将工程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交易、政府采购以及产权交易等纳入政府招标采购体系实施统一监管。
(六)规范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招标采购工作日常监管,完善交易制度,推进招标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七)加强对政府性公共资源的集中管理,推进车辆特殊牌号等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八)实施行政审批与招投标管理机制运转以及行为的督查,受理并牵头调查社会公众对政府审批、招投标服务领域的各种投诉;做好对市政府各部门服务行为评价工作。
(九)推进行政服务与招标采购工作“阳光政务”建设,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十)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干部思想、组织与作风建设,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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