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18-9508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02-06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华市公安局下放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权限的批复》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2-06 09:33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一、制定背景

  为深化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公网传〔2014〕191号),经市公安局请示,市政府印发了《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华市公安局下放部分“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权限的批复》(金政函〔2017〕85号)。通过将市公安局“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权限下放,深化简政放权,切实提升群众办事满意率和便捷度。

  二、主要内容

  市公安局将15项设区市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办理权限下放至各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分别为:枪支(弹药)运输许可,枪支(弹药)携运许可,民用枪支持枪证,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核发,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核发,保安员证核发,爆破作业项目许可,焰火燃放许可证核发,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从事保安服务备案和撤销备案,保安服务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提供保安服务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性别变更,民族变更。

  三、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