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健康监测。注意每日测体温,体重变化,有无呼吸道感染症状,定期监测胎动。
2.孕早期孕妇,如果B超确认宫内孕,出现轻微腹痛或少量流血,可自行在家休息观察;如果反复不规则阴道少量出血, 应及时咨询预约妇产科医生后进行B超检查,排除胎停育;如果腹痛加重或流血量加大,或未经B超确认为宫内孕,应及时咨询妇产科医生后,遵医嘱就医。
3.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或者在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三区”范围内的孕产妇,观察期间需关注体温、身体症状及监测胎动。如出现新冠可疑症状或孕期异常情况(包括头痛、视物模糊、心慌气短、血压升高、阴道出血或流液、异常腹痛、胎动异常等),不要惊慌,立即与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妇幼医生或医学观察人员联系,或者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精确告知自身健康状况,按指定流程及时就医。
4.产妇隔离解除前,不建议母乳喂养。新生儿建议隔离14天,并密切观察新生儿状态,在此期间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均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