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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市区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和“金惠保”(大病保险)缴费工作已全面启动,缴费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25日。
据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其中,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60元(基本医疗保险630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二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2525元(基本医疗保险2495元、长期护理保险30元),财政补助1160元(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100元、长期护理保险补助60元)。值得注意的是,“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金惠保”均由税务部门征收。“金惠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660元或2525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100元/200元/300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长期护理保险保费按规定从个人账户扣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金惠保”如需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共济人历年个人账户扣缴的,请于11月17日前完成历年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
市医保局温馨提醒:职工历年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近亲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
第一步,先绑定家庭共济。通过“浙里办”搜索“浙里医保”——点击“我要备案”——点击“历年账户家庭共济”——点击“共济备案”完成家庭共济绑定;
第二步,通过税务缴费平台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择“我帮他人缴”,“添加人员信息”→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
共济账户绑定的近亲属签订过缴费协议委托银行代扣的,如果想用历年个人账户余额为他(她)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请在11月26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微信完成缴费。
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金华医保”“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12393、400-0579-222;税务缴费咨询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