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2-29 16:00 来源: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2023年,金华市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重要抓手,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金华市入围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市,义乌市涉外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业合规改革等4个项目获评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最佳实践案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新合力。一是注重整体统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高站位谋划推进。市委八届四次、五次全会对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进行重点部署。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完善推进机制。建立清单梳理、任务交办、晾晒通报、督考评价等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形成市县乡村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聚焦关键环节,依法行政水平实现新提升。一是打好依法决策“组合拳”。开展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在全国率先出台乡镇(街道)行政合法性审查地方政府规章,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全覆盖。二是跑出执法改革“加速度”。“三书一函”工作机制等3个项目获评全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最佳实践”,“僵尸车监管一件事”获评全省执法监管数字应用标志性成果。三是构建行政争议化解“全闭环”。从源头治理、过程管控、末端化解入手,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组建专业团队提前介入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全面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三)坚持法治护航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取得新突破。一是注重政策“暖商”。全面开展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35条政策举措,并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二是注重服务“优商”。推进涉企高效增值政务服务系列举措,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我市入选全国工商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地级市“双十强”榜单。三是注重法治“安商”。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企业合规改革在全省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涉企执行“输氧玻璃罩”机制入选全国十大能动司法(执行)典型案例,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简案快办列入全省试点。

(四)坚持夯实基层基础,依法治理成效呈现新亮点。一是全面深化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质效明显提升,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乡镇(街道)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量实现同比下降。二是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经验、“后陈经验”和“龙山经验”入展“枫桥经验”陈列馆20例,数量列全省第1;矛盾纠纷化解“三级兜底”等9项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以外调外”涉外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三是深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设立民生议事堂和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157个,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个、省级587个。

对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中国示范区的部署要求和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任务,我市还存在创新能力有所欠缺,法治政府建设标志性成果不够多;基层法治力量配备不足,涉外法治人才短缺;行政执法质效有待提升,前端预防、中端预警、末端化解闭环机制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需在下步工作中努力改进。

二、下步工作

2024年,金华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调研金华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金华“根据实情、发挥优势、扬长补短、再创辉煌”的时代使命,凝心聚力抓创建、补短板、创特色,着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体现一流水平。

(一)打造法治建设金字招牌。争取市级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级争创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市、区),创成省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80个,打造更多具有金华辨识度的法治建设标志性成果。

(二)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一类事”服务场景,加强涉企法治保障。深化重点产业预防性合规改革,探索建立合规监管机制与标准。推进涉外法治服务改革,组建涉外法治服务联盟、专家库,开展涉外法治研究,帮助企业更好地“走出去”。

(三)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深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建立县乡法治审查员制度,加快推进县级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攻坚,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调解力度,落实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