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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5-00530 | 发布机构: | 金华市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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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 | 公开日期: | 2025-03-25 14:41 |
登记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主题分类: | 有效性: |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第三条编制程序第(七)项社会公布规定:“决策机关编制的目录,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策的事项外,原则上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影响目录编制的,可以适当延期”之规定,现将2025年度金华市数据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实施细则 | 市数据局 | 数据资源处 |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 | 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5年4月底前,完成调研; 2025年5月上旬,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5年5月底前,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2025年6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5年7月底前,提请局党组会决策 |
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新增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