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11330700002592599F/2025-009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文机关: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5-08-14
文 号: 金政发〔2025〕12号 统一编号: ZJGC00-2025-0004
有 效 性: 有效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发布日期:2025-08-25 17:29 来源: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字号:[ ]
政策解读(图解版) 政策解读(文字版)

关于公开征求《金华市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关于《金华市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金华市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华市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市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赋能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建成算力算法数据有力支撑、场景赋能广度深度全面拓展、具有全省竞争力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打造万卡新型算力中心,全市智算规模达到4500PFlops,打造有行业影响力的应用场景10个以上,力争人工智能产业营收达到600亿元,核心产业营收达到300亿元,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超100家。到2030年,力争人工智能产业营收达到1000亿元,核心产业营收达到5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算力模型强基行动。

1.建设万卡算力集群。紧扣金华市“1+5”算力规划布局,加快算力、算法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全力构建万卡算力集群。加强面向人工智能推理的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服务应用为导向的边缘计算体系,满足各类应用场景对智能算力的需求。全面增强普惠智能算力供给能力,深化算力券支持。全面推广国产软硬件应用,培育国产软硬件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金华开发区管委会,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金华开发区落实,不再列出。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构建新型算力服务体系。高水平打造公共算力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全市算力服务和赋能产业发展调度机制,纳入省级算力网络一体化调度平台统一管理,参与跨主体、跨区域的算力调度。加强网络传输,推动5G-A网络、IPv6等适数化需求的基础设施部署和应用。支持能源保障,鼓励符合条件的算力中心参加电力中长期交易,推动分布式绿电和边缘算力就地平衡,探索“边缘计算+分布式绿电+用户侧储能”模式。(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3.加快行业大模型研发。充分利用现有通用基础大模型,打造具有金华辨识度、行业竞争力的行业垂直模型。围绕重点产业链、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政务服务等重点领域,做精做强一批具有行业重大影响力的专用模型。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打造东阳影视、义乌商贸物流、永康现代五金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工智能行业模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电信金华分公司、移动金华分公司、联通金华分公司

(二)数据价值提升行动。

4.提高数据供给质量。深化公共数据治理体系建设,加大公共数据流通利用,探索利用合成数据技术,为人工智能产业提供高质量、定制化的数据。支持数据科技类公司发展壮大,推进公共数据全要素归集、回流与集中授权运营,广泛采集各行业数据,大力推进企业“知识库”建设应用,构建“1个综合语料库+X个行业和部门语料库”的体系。(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5.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加快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联网、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可信数据空间共享和使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数据,支持在商贸物流、影视文化、医疗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建设企业、行业可信数据空间。(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6.支持数据高质量标注。聚焦行业应用需求,按照“龙头+集聚”的推进路径,搭建人机协同数据标注平台、产业大模型应用平台、资源调度公共服务平台等支撑性平台,着力打造浙中数据标注平台。深化产学研用融合,鼓励行业联盟、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长期合作机制,加大人工智能相关数据标注实践项目、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合作力度。(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三)应用赋能拓展行动。

7.强化智能场景创新应用。重点在制造、商贸、物流、文化、交通、影视、医疗、教育、农业、养老等领域谋划建设重大应用场景,鼓励创建国家级、省级人工智能应用典型案例、创新项目、优秀应用,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应用场景。支持举办“数据要素×”大赛等赛事活动,争取承办省级以上人工智能展会、论坛等活动,营造人工智能良好发展氛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8.赋能“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加速人工智能在制造业核心环节的应用,实现“需求—设计—生产”闭环,构建具有自感知、自决策能力的下一代智能制造架构。聚焦我市十条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制定AI赋能“一业一方案”;开展“AI+机器人”行动,大力推广智能质检、预测性维护、智能供应链、快速研发设计等技术。(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产业链牵头单位

9.赋能“人工智能+商贸物流”。依托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支持利用商贸物流等大数据分析,形成贯穿设计、生产、销售等全生命周期的新型智慧商贸模式。提升供应链综合服务、跨境身份认证、全球供应链融资等能力。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交通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构建高度智能、全域协同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积极谋划推进智慧物流、智慧港口等创新场景,赋能企业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

10.赋能“人工智能+影视文化”。以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为人工智能技术影视行业应用的主要平台,推动影视文化产业智能化、高端化发展。积极争取国家“人工智能+影视”行业应用(中试)基地。推动虚拟拍摄、云制作、数字资产流通等技术创新,打造线上线下结合,涵盖影视制作全流程的AI影视基地。(责任单位: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1.赋能“人工智能+医疗健康”。支持医药企业率先开展“AI+制药”全链条创新,重点突破靶点发现、化合物设计、临床试验优化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AI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在全市三级医疗机构的全面应用,提高诊断准确性和时效性。拓展智慧医疗应用场景,打造“智医助理”金华模式。(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科协

12.赋能“人工智能+基层治理”。依托基层治理平台、城市大脑、金华居民服务一卡通等平台,为群众提供智能化、精准化服务。推动智能政务、应急处置、公共安全治理等方面的创新应用,提升城市运行和管理效率。建立跨部门协同的智能管理平台,聚焦城市级交通调度、线网优化、重大活动保障等,打造一批典型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政管办

13.赋能“人工智能+教育教学”。探索人工智能与教育领域的融合创新,重点推进智能备课系统、智能教学平台、数字教师、AI助教、自主学习系统建设,加大智能学习空间、智能化课程与教材研发力度。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在教、学、管、研、评等方面的应用。实施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专项计划,构建“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培养体系。依托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深化人工智能学情分析、VR虚拟仿真等技术的教学应用,推动实训内容与行业生产标准动态同步与精准对接。(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

(四)产业基础夯实行动。

14.优化人工智能产业布局。立足地区创新要素禀赋和产业基础优势,建立差异化特色化发展的创新格局。市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产业、智能机器人、智能运载工具、智能消费产品、信创、数据标注等产业赛道。兰溪市重点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型显示及信创方向等产业赛道。东阳市重点发展低空经济、新型电子材料、智能终端、“人工智能+影视”等产业赛道。义乌市重点发展半导体、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无人机、“人工智能+商贸物流”等产业赛道。永康市重点发展低空经济、人形机器人等产业赛道。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加快推进传统产业关键技术智能化改造和产业链优化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15.育强人工智能企业。建立人工智能企业培育机制,支持机器人、集成电路、智能汽车、智能物流、智能政务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企业。大力培育人工智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支持优势领域软件企业提升产品的智能水平,推动软件产品向智能体产品升级。鼓励软件企业转型为中小制造企业提供智能体定制服务。培育赋能行业解决方案供应商、数据服务商、人工智能服务商以及数据要素型企业,强化赋能支撑力量。到2027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企业达到1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科协

16.构建产业平台集群。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加快师大创新城、浙中人工智能产业园、浙中数据标注基地等园区平台建设。深入推进金义新区信创产业、东阳新材料产业、义乌智能显示材料产业等省级“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鼓励各地积极争创省级以上先进制造业集群、人工智能孵化园、产业园(楼宇)、未来产业先导区、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

17.壮大智能终端产业。加快推动消费终端产品全品类智能化改造,全力推进小家电、家具、家纺、饰品、户外用品等产品从“功能型”向“智能型”跃迁,打造智能产品产业集群。结合电动工具、农机等传统制造装备,推动模型、算法与产品深度融合发展智能终端,打造一批“数智优品”。研发攻关智能驾驶、具身智能等新技术,“零整并重”加速智能汽车、智能机器人等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数据局

18.集聚优质项目招引。充分发挥市人工智能常态化招商小分队作用,完善人工智能产业链招商图谱,建立动态更新的补链、强链、延链企业库。采用以算引商、以数招商、定向招商、场景招商等方式,招引一批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企业。到2027年,招引培育人工智能相关项目3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数据局、市科协

19.加大金融政策支持。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对接省科创母基金三期(人工智能)等基金,引导多元社会资本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统筹全市各类资金,加强对人工智能关键产业链项目的资金支持,精准服务企业发展需求。(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金投集团

(五)人才技术创新行动。

20.提升全社会人工智能素养。健全全社会人工智能普及教育体系,推动院校、科研机构等开放优质教学资源,相关院校设置人工智能类学科,开设人工智能通识必修课及微专业,开展覆盖全学段、面向全社会的通识教育,提升全民人工智能素养。建立适应各级干部工作需要的人工智能培训体系,在党校主体班次开设人工智能课程,提升干部数字化素养与智能应用能力。开展数字化管理、智能化升级等新技能及人工智能等培训,培养一批人工智能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数据局、市科协

21.强化高端人才供给。通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等方式,吸引和汇聚一批国内外高水平创新团队。发挥市人才计划、人才分类目录导向作用,推动人才政策资源向人工智能领域倾斜。对人工智能领域引进人才实行“随到随评”机制,符合领军人才标准的直接纳入市级人才计划。(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22.促进人才流动共享。以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为契机,创造更多AI训练师、AI系统测试工程师、数据标注师等新职业岗位。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围绕高性能计算、行业模型开发、产业应用等领域,打造人才培养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高校联合建设产业学院、研发中心、实训基地等,深度开展企业和高校人才交流互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

23.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结合金华产业特色,重点围绕智能装备、汽车智能驾驶、服务机器人、智慧医疗、数字农业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采取“揭榜挂帅”、重大专项等形式,开展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到2027年,实施市级以上人工智能重点科研项目30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协

24.探索建立新型生产关系。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和价格形成机制,探索整体授权运营。探索城市“智能空间”复合开发模式,适应人工智能轻型生产、轻型研发等特征,探索建设智能产业综合体。围绕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科技伦理等领域建立风险防控应对机制和技术平台。加强人工智能产业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健康、有序的人工智能产业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三、保障措施

建立金华市“数字金华”和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作机制,由市长总牵头,分管副市长牵头,其中“数字金华”工作由市数据局牵头负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市经信局、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具体负责。编制金华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推进和要素保障工作。成立金华市人工智能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强化与市信息化促进会等智库协作,凝聚合力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撑。

本方案自2025年10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本方案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具体实施细则由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具体制定。相关政策条款与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相关政策奖补措施适用于金华市区,各县(市)参照执行。涉及财政奖补资金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由市、区共同承担。

附件:金华市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附件

金华市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一、加强算力适配供给

(一)加强算力券应用支持。智能算力需求企业与提供方签订智能算力服务合同后,可申领算力券。单次申领算力券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30%,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助。算力应用于金华十条重点产业链配套的垂直模型训练的企业,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

二、加强数据开放供给

(二)支持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鼓励企业开展数据产品开发、流通交易,取得登记证书的数据产品全年交易额首次达到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的,按照晋档补差原则,分别给予产品提供方最高15万元、25万元和35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

(三)支持高端数据标注基地建设。重点围绕新能源汽车、医疗健康、商贸物流、智能制造、智慧教育等领域数据标注需求,引进和培育优质数据标注企业,打造高端数据标注产业基地。对符合条件数据标注企业,根据其规模、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贡献度等,给予三年内累计最高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

(四)支持人工智能领域标准制定。鼓励企业牵头或主导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特别是数据治理、标注、安全等关键环节)国际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数据局

(五)支持语料券补助。支持企业开展数据标注,形成规模化的语料库(知识库),按照语料存储量等因素发放语料券,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30%,同一企业每个自然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数据局、市发改委

三、加强模型研发应用

(六)鼓励模型合规备案。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标准,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

(七)加强模型研发。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研发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基础模型、行业大模型和垂直领域模型。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备案、经权威第三方机构评测性能水平领先、应用效果显著且综合绩效优良的模型项目,对牵头研发单位给予不高于训练成本(包含算力、数据、算法优化等核心环节投入)5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

四、加强产业生态集聚

(八)支持产业载体建设。支持企业、科研院所和第三方机构自主投资建设人工智能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对在综合运营、产业聚合、资源承载、人才孵化等方面成效显著的平台运营主体,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每家最高200万元运营经费奖补。(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九)支持企业梯度培育与规模提升。聚焦人工智能产业链关键环节,支持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高成长性优质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申报雄鹰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人工智能领域企业营收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50亿元的,分别奖励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十)推动AI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大模型企业开发智能化产品和智能体应用,发展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家居等终端产品,对新认定的省级人工智能服务商和“数智优品”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大模型在未来工厂、智能工厂、5G全连接工厂、云上企业等应用,支持企业探索“企业智能体”,提升关键工艺环节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十一)支持智能场景开放。定期发布一批重点场景“机会清单”,重点在科学、制造、金融、文化、交通、医疗、教育、农业等领域谋划建设重大应用场景,每年评选认定不超过5个市级及以上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标杆项目,对入选项目,按不高于其实际投资额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对新获评省级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和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各类主体参加各类人工智能创新大赛、“数据要素×”大赛等赛事活动,对获得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省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数据局

(十二)支持消费智能终端基地建设。支持消费级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将智能家居机器人、智能眼镜、智能仿生、智能健康等产品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对生产制造智能终端品牌企业推出的创新度高、性能领先、市场占有率高的智能装备单品,每年选出不超过20款产品并给予奖励,单家奖励最高20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十三)加大金融资本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基金的资金落地金华,发挥我市参与的省科创母基金二期、省“专精特新”母基金等资源优势,引导基金投向人工智能方向。支持耐心资本培育,撬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优化基金矩阵投向与资源整合,满足人工智能企业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金融需求。(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投集团

五、加大人才招引培育

(十四)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引进。支持年工资性收入50万元以上且具有3年以上研发经验、承担单个横向课题经费超过300万元且通过自主验收的人才直接认定市“双龙计划”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经费资助。在市级人才计划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可放宽资格条件。对年工资性收入6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分别直接认定为《金华市人才分类目录》C类、F类人才,享受相关人才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数据局、市经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