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度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113307000025926606/2026-1010555274
政务公开
无特定对象
通知
金华市机关事务局
2026-05-13
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有关规定,对《2026年度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调整如下:
经市发改委同意,结合金华实际,不再编制《金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决定将《金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调整出《目录》。
特此通知。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