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金华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13307000025926606/2026-1010510316
政务公开
政府机关
公示
金华市机关事务局
2026-03-16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第三条编制程序第(七)项社会公布规定:“决策机关编制的目录,除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以及执行上级机关的紧急命令需要立即作出决策的事项外,原则上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布。遇有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形影响目录编制的,可以适当延期”之规定,现将2026年度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如下: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备注 |
1 | 金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 |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共机构节能处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 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2026年7月,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2026年8月,完成征求公众意见; 2026年8月,完成局合法性审查; 2026年8月,完成风险评估; 2026年9月底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2026年10月底前,提请集体决策。 |
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