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金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

《2026年度金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

二、各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浙江省档案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做好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事项承办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请调整。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度金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金华市构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十五五规划

市政府

市发改委

《金华市市级十五五专项规划编制

目录》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2026531日前,提交市政府决策

2

金华市关于乡村违法建设行为中应当拆除情形的指导意见

市政府

市资规局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61031日前,提交市政府决策

3

金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修订版)

市政府

市建设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的意见》《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导则》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20261130日前,提交市政府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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