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700002592599F/2025-0103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水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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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11 |
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群众更好理解《金华市高水平建设浙中内河航运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2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25〕8号)
2、《省交通强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交通(民航)强省办〔2025〕17号)
3、《省交通强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浙交通(民航)强省办〔2025〕17号)
4、《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交水发〔2023〕164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2〕131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分两方面、七大行动。
(一)总体要求
《实施方案》聚焦“航运浙江”建设要求,统筹推进“147”工作体系。即锚定“高水平打造浙中内河航运中心”总目标,坚持水陆联动、港产协同、畅通高效、绿色智能4大原则,统筹开展航道网络提能、港口产业集聚、航运服务提质等7大行动,全面构建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加快推动我市内河航运复兴,为金华国际陆港枢纽建设聚势赋能。
到2030年,建成以钱塘江金华段、金华江一期千吨级航道为骨架、干支衔接互联互通的国家高等级内河航道网;建成兰溪港区方村作业区、女埠作业区、婺城港区乾西作业区等港口,基本形成“一港六区”内河港口布局。到2035年,钱塘江金华段、金华江一期航道等级提升至2000吨级,全面实现内河港口集约化、绿色化、智慧化转型,港口运营效率和区域辐射能力显著增强,建成联通“长三角”、服务“一带一路”的现代化内河航运枢纽城市。
(二)任务举措
具体实施七大行动:
1.航道网络提能行动。主要包括:一是推进干线航道等级提升工程,提升钱塘江金华段、金华江干线航道网能级;二是实施“通港达园入企”航道工程,推进甘溪线、梅溪线等短支航道整治提升,释放内河水运“门到门”运输潜力。
2.港口产业集聚行动。主要包括:一是提升内河港口发展能级,构建“一港六区、多点联动”的现代化内河港口体系;二是构建内河集装箱运输体系,构建“一个枢纽、四个节点”集装箱港口体系;三是推动临港产业集聚发展,支持“内河港口+产业集群”协同发展。
3.航运服务提质行动。主要包括:一是拓展海河联运服务网络,推动浙中地区与“长三角”高等级航道网联动;二是优化内河航运营商环境,引导航运企业集聚,打造内河航运服务新高地。
4.船舶装备升级行动。主要包括:引导内河船舶制(修)造产业发展,推动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提升船舶运力结构与绿色航运发展水平。
5.水路交旅融合行动。主要包括:依托钱塘江中上游黄金水道,打造“兰江诗路”特色品牌,打造具有金华特色的水路交旅融合示范项目。
6.绿色航运发展行动。主要包括:一是推进绿色港口建设,加快港口绿色低碳发展;二是强化船舶污染防治,形成“船—港—城”一体化船舶污染防治格局。
7.智慧安全转型行动。主要包括:一是建设智慧航道示范工程,提升我市内河航运数字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内河智慧港口建设,提升港区调度水平与作业效率;三是提升水上安全生产水平,形成部门协同、高效联动的水上安全管理体系。
四、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实施方案》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金华市。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金华市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姜冠宇
联系方式:0579-82625257